山南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 2013-10-24 16:24:13 来源: 未知

    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山南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南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楼(泽当镇乃东路13号)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893—7823595
    传真号码:0893—7821090
    通讯地址:山南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856000
    电子邮箱:sngx7821090@163.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局领导有关信息;
    2、局主要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有关信息;
    3、局规范性文件;
    4、全地区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
    5、局年度计划、总结、重点工作等有关信息;
    6、局重要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
    7、局公告、公示;
    8、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
    1、山南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snii.gov.cn
    2、山南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告、工作简报等。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依法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提出申请
    填写《山南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山南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有三种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山南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业务。
    (二)申请的办理
    1、申请的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办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本机关可以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必要的成本费用,依照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山南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893—782109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山南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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