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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经信局(国资委)关于转发《西藏自治区 “僵尸”企业总体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0-05-28

各县(区)财政局(国资委),各监管企业:

现将《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僵尸”企业总体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藏企改发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认真排查和甄别“僵尸”企业。依据《通知》处置范围和标准,对所属各级企业认真排查,对照甄别出“僵尸”企业,及时填报“僵尸企业登记汇总表”。

二、对“僵尸”企业分类提出处置方案。在精准识别“僵尸”企业的基础上,分类处置、精准施策,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原则,提出具体处置方案。

三、“僵尸”企业登记汇总表(附件2)和“僵尸”企业处置方案(附件3),请于2019615日前报市经信局(国资委)企业改革科。联系人:陈海洋、张川;电话:1396508526218989936333;邮箱512325064@qq.com

“僵尸”企业处置方案.docx

“僵尸”企业登记汇总表.docx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僵尸”企业总体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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