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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山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概况
一、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主要职能
二、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职责分工
三、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山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山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单位基本情况
二、 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 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四、 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 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六、 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山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概况
一、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主要职能
(一)执行国家、自治区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优化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布局结构调整、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推动相关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负责工业行业对内招商引资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研究提出国家、自治区对口部门和市级用于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运行调度工作。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运行态势和质量,进行预测预警、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煤、电、油、气、运、数据等生产要素的调度保障工作。
(五)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大数据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推动全市数字经济和大数据应用发展,指导协调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数据资源标准规范、管理体系和数字经济治理体系。负责政府和社会公共资源管理服务。负责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协调推进网络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促进信息消费。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重大信息化工程的规划、布局,负责组织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统筹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负责国家、自治区和市预算内政府信息化项目技术论证和符合性审查。统筹通信业需求侧研究和管理,联系在本市基础电信企业工作,指导协调市级信息化企业发展。
(七)推动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市级相关领域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推进品牌战略工作。
(八)负责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工作,参与制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的节能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协调解决工业化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工业领域国防动员工作。
(九)负责原材料、消费品、装备、电子信息等工业化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矿业、化工(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业等重工业的行业管理。承担食品业、药业、天然饮用水产业、民族手工业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装备制造业发展,指导先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负责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管理、国防信息动员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
(十)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提出国家、自治区和市级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
(十一)负责全市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合项目计划,指导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升园区管理水平。
(十二)负责盐业和全市储备盐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碘盐推广工作。承担全市盐业产品市场销售质量监测。负责盐业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十四)围绕国家产业发展总体部署和自治区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市级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产业及企业重组整合方案,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国有资本的有序推进。
(十五)分类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所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负责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按权限承担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
(十六)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所监管企业章程,审议董事会、企业内设监事会报告。承担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审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决定所监管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十七)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奖励和约束制度。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才队伍建设。
(十八)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并监督执行。监测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和业绩考核办法等并组织实施,承担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提出相关人员薪酬和奖惩建议。
(二十)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情况、“三重一大”事项等开展监督检查,对国有资产流失或有关事项实施稽查,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企业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
(二十一)负责相关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二) 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应围绕贯彻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网络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防风险、补短板、增后劲为着力点,不断加强、优化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和服务职能。一是更加注重从工业和信息化单一层面,进一步扩展延伸到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等层面,通过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强化更为宏观的管理和服务。二是更加注重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任务安排,推动服务和管理下沉,更好发挥经济和信息化建设推动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三是更加注重简政放权要求,下放管理和服务职能,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逐步减少并依法规范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行政审批便民化工作,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二、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职责分工
(一)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国民经济的运行调度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运行调度工作,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煤、电、油、气、运、数据等生产要素的调度保障工作。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投资审批、核准、审核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要报自治区审批核准、审核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上报。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涉及中央、自治区和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的项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意见,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筹平衡。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的项目,投资计划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并联合下达。
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拟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政策、措施,制定统一的制度、规范和程序,建立健全笫三方评估机制,推动发展和规范第三方评估机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批、核准、审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节能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在与能源消费总量、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衔接平衡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二)与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网络舆情管控、网上正能量传播、网络信息安全协调管理和信息化推进方面的规划布局等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履行信息化建设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市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管,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协调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
三、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部门单位构成
山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内设10个行政机构,编制26人、26个行政。2021年末在职人员共有41人,其中:行政人员干部29人、参照公务员法工勤人员12人,退休33人,车辆编制5辆、实际5辆。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制定机关管理有关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起草机关重要的综合性文稿。承担会议组织、信息、安全、保密、档案、机要、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政工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指导全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协调所监管企业群团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所监管企业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考察、任免等工作。推动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指导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及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配合相关部门指导所监管企业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和学习宣传工作。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做好思想政治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三)规划发展科(政策法规科)。组织拟订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提出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研究提出国家、自治区对口部门和市级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提出审批、核准、审核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实施工业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指导支持以西藏自产原料为主的特色加工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承担产业扶贫开发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研究提出国有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指导市场监管企业与中央企业、内地省市国有企业加强合作。负责全市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工作。推进工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指导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升园区管理水平。负责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指导工业设计工作。牵头推进深化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牵头研究重大问题,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改革完善的政策建议。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发展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经济运行科。财务监管与统计评价科、考核分配、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运行态势和质量,进行预测预警、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数据等工业生产要素的调度保障工作。协调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统筹工业应急管理、产业运行安全和国防动员工作,组织开展电力需求管理工作,承担减轻企业负担相关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建设,监管所监管企业的重大财务事项,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风险管控。承担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审核、经济运行和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监测国有资本运行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财务重大信息公开。统筹协调出资人监督工作,负责有关监督成果的利用工作,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核查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拟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责任追究意见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内设监事会业务工作。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推进所监管企业实施经营管理者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和业绩考核办法等并组织实施,承担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提出相关人员薪酬和奖惩建议。承担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企业深化劳动用工、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五)产权管理科。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意见。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指导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并监督执行。研究建立国有资本运作监管制度,指导所监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六)企业改革科。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拟订审核所监管企业合并、上市、合资、分立等重组方案并推进重组整合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负责继续完成原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研究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有关政策。
(七)工业科。拟订石油化工(不含炼油)、煤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有色、黄金、建材、民爆、新材料及轻工、食饮品、药品、纺织、天然饮用水、民族手工业等工业行业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销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和销售许可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仓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绿色食饮品、藏药业等重大科研项目,推动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承担藏药材等扶持项目管理,组织推动藏药产业发展。指导民族手工业发展。组织协调实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负责全市药品储备管理工作。承担推动市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推进品牌战略工作,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指导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工业领域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进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引进先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创新,推动新能源汽车等相关领域政策实施。开展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情况调研,提出政策建议。参与拟定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普及国防科工知识。
(八)中小企业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国家、自治区和市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计划建议,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措施,推动企业技术产品、管理等创新。参与拟订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对外交流。
(九)信息化科。负责拟订全市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数据资源管理标准。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政府和公共数据资源综合管理和开发利用、共享,发掘数据资源要素潜力,推动大数据应用发展。负责全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促进信息消费。负责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负责电信、网络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承担大数据产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规划和监管,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提出全市信息化重大工程的规划、布局意见及投资计划,协调推进有关工程建设。负责组织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全市国防信息动员工作。
(十)市盐务管理局。负责盐业和市储备盐的行政管理。负责编制全市盐业发展规划和碘盐年度销售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碘盐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全市碘盐销售工作;承担全市盐业产品市场销售质量监测责任;负责审核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负责盐业行政执法。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山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部门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山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经信厅、国资委精心指导下,我局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全面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五个全覆盖”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根据地区财政局决算会议的精神,遵照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和预算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充分发挥预算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职能作用,认真执行财政财务预算,严格把关经费支出。我局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已按时编制完毕,现将2021年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局纳入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是执行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
(二)部门录入户数说明
2021年度,我局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1个,与上年相同,是属于连续性上报单位。
二、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收入为7263.38万元,上年结转363.3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包括: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费用304万元,人员经费12.22万元(工资性支出)是职工公会经费,驻村生活补助、加班费、退休人员护理费,公用经费10.95万元,退休人员三大节日慰问金,公车运行维护费等,培训费36.18万元,是市国有企业人才培训资金。培训费结余7.83万元和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结余0.08万元年底上缴财政,原因为资金下达时间较晚无法支出。2021年度我单位收入来源为一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构成,无政府性基金等收入。2021年总支出为7263.3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87.03万元(基本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目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25.3万元;医疗卫生计划支出72.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00万元。结转下年度资金0万元,本年度支出由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构成,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未安排政府集中采购;以及未安排公车购置费用。
三、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1总收入为7263.38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为9253.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2353.07万元;减少了34.1%,结转下年度资金0万元,是行政事业性项目资金,以及市国有企业培训资金,单位公用经费,人员经费(驻村补助、工会经费、加班费)。2021年度我单位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国有企业项目性资金减少。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1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7263.38万元,下年度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了62403.6万元,总支出比上年度减少了59.1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企业入股项目资金减少,支出同时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6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1.18万元;占总支出的18.74%。比2020年度增加了142.3万元;增加了10.45%。增加原因为职工工资及各类保险基数增加而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主要为基本工资、住房公积金、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为5902.29万元;占总支出的81.26%,比2020年同期减少了62545.81万元,减少了10.59%;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中减少了国有企业入股项目资金,无法与上年度对比。
1.2020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1.18万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1197.82万元(人员经费)主要包括 :30101基本工资213.6万元,30102津贴补贴432.28万元,30103奖金61.01万元,30106伙食补助24.88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74.92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2.47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58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99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25.3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4.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各项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缴费支出。302商服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104.89万元,主要包括:30201办公费8.06元、30202印刷费1.52万元、30205水费0.5万元、30206电费3.18万元、30207邮电费3.31万元、30211差旅费6.39万元、30216培训费39.32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4万元、30229工会经费14.12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66万元、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43万元、用于单位行政工作日常开支,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相关开支。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47万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45.87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护理费和体检费,驻村工作对生活补助,体检费。
2.2021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902.29万元,其中:资源勘探信息支出3402.29;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6.41万元农村综合信息服务费304万元,市国有企业人才开发培训费2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00万元,公交公司公交购置费796万元,公交公司设备购置费338.88万元,电子政务外网运用费887万元,公交公司公交运行费9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0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委托运行维护费、线路租赁费,城市交通运行补贴费、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补贴费用以及公交公司公交购置费、设备购置费资金。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使用情况。2021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为7263.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01万元;占总支出的2.4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87.03万元;占总支出的60.39%,住房保障支出125.3万元;占总支出的1.73%,医疗卫生计划支出72.05万元;占总支出的0.09%,结转下年度资金0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01万元。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79.01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78.23万元。用于退休人员的护理费、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0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2.0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62.4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58万元,用于在职干部职工医疗卫生保险缴费。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87.02万元。国有资产监管支出4387.02万元,行政运行支出1315.1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基本支出984.73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运行支出6.41万元,是用于机关单位职工工资,各种行政运行开支,基本支出包含了办公费、电水费、车辆运行、驻村生活补助等,行政事业性项目包含了农村综合信息服务费,国有企业培训费,国有资产监管行政事业性项目资金等。
4.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971.88万元。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971.88万元,公交公司公交购置费,公交公司运行补贴,公交公司设备购置费,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5.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奖励(江南矿投资有限公司奖励)
6.住房保障支出125.3万元。是住房性改革(住房公积金)支出,是用于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00万元,是国有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是雅投公司注入资金。
五、2021年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为20.6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0.74万元,减少了0.74%,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接待次数、人数、陪同人员、车辆维修等支出,本年三公经费未超年初预算。
(一)2021年我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比上年减少了0.19万元,减少了90.47%。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5批、人数56人,比上年增加了接待批次1次,人数增加了40人,但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6万元,无车辆购置费用,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了0.41万元,减少了1.9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年初公车预算比上年度少,车辆编制5辆,车辆保有量5辆,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六、经济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主要用于办公费8.06万元,印刷费1.52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3.18万元、邮电费3.31万元、差旅费6.39万元、培训费39.32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工会经费14.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6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43万元、用于单位日常行政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三)2021年度固定资产情况说明。年初固定资产原值1127.12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679.2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77.85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130.56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702.89元,固定资产净值427.6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比上年度增加了3.44万元,增加原因为2021年我单位购买新增办公设备,2021年新增固定资产3.44万元,主要购置办公室复印机一台,信息化科文件柜,电脑、移动硬盘等。截止2021年12月底,我局共有车辆5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本年未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决算绩效情况说明。2021年我单位无决算绩效管理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下达给各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发生未执行完毕、结转到下一年的资金。
三、主要支出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本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等。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等。2.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用于退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休假探亲费、未休假探亲费、维稳值班补助、加班补助、通迅补贴、伙食补贴、独生子女包干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保障单位的全盘工作正常运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事项中,包括办公耗材用品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场地用房、水、电、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为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食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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