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经济和信息化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经济和信息化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经济和信息化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山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构成
山南市民宗局于1984年成立,1994年6月份从行署分开独立成为正县级单位, 2010年机构改革后,根据《山南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西藏山南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山行办发[2010]50号)规定,6个正科级行政机构内设机构, 1个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即:山南地区佛教协会办公室。人员编制为总数为29名,其中:行政编制27名,事业编制2名。所属事业单位(山南地区佛教协会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根据民族宗教任务繁重实际,经山南地委、行署同意,2014年增加了8名事业编制。2019年机构改革后,根据“三定方案”, 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核定编制总数29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27名,事业编制2名;山南市佛协事业编制2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参与拟定地方性民族、宗教法规和政策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
2、组织制定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事业、“兴边富民行动”等专项规划和实施;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协调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宗教工作的实施;对政府系统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及民族工作经费;负责组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的检查;负责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4、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负责寺庙和僧尼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及寺庙员额核定工作;负责寺庙僧尼和经师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的有关工作;负责宗教领域社会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建议;指导全市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5、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宗教团体依法依章组织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6、协同统战部门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全面落实党的利寺惠僧各项政策;依法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和宗教活动场所改建或新建建筑物审批;负责对网络宗教事务的管理;配合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本辖区内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的评选表彰工作。
7、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参与协调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处置民族歧视、宗教极端等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祖国统一。
8、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社会宗教用品工作,拟定其相应的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初审全市宗教界人员的出入境有关手续;负责对社会流动从事宗教活动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协同文化部门对对涉及民族、宗教音像制品物审核及宗教用品(寺庙经书、宗教标识、寺庙学经班教材)的审核。
9、负责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10、配合开展我市涉藏外事外宣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接待国内外民族、宗教团体的来访。
11、配合专门机关揭露打击达赖集团等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危害国家安全及社会稳定的破坏活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12、协助文物主管部门做好寺庙文物的保护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内设机构
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7个行政机构(正科级)。即:办公室、民族创建科、民族经济科、藏传佛教科、法宣执法监督科、社会宗教科、政策研究科。
内设所属事业单位1个,即:山南市佛教协会办公室,为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
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核定编制总数29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27名,事业编制2名;山南市佛协事业编制2名。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总人数57人(含退休15人、公益性岗位3人、佛协组成人员5人),在职人员34人占核定编制的92.59%。
第二部分经济和信息化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2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经济和信息化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4177.3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国有企业人才开发培训经费及公交公司运行补贴,其中:上年结转14.4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企业人才开发培训经费及公交公司运行补贴支出等。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4177.3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14.42万元。是上年结转人员经费。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417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0.5万元,占31.61%;项目支出2856.85万元,占68.39%。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77.36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177.36万元,上年结转为14.42;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6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776.34。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77.3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38.89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交通运输经费及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6.34万元,占66.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21万元、占3.02%;卫生健康支出80.15万元、占1.92%;住房保障支出94.66万元占2.27%.交通运输支出1100万元,占26.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2年预算数为4177.3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416.49万元,增加3.32%。主要是增加了交通运输经费及人员经费。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2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1.9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退休人员护理费、退休人员体检费、干部职工体检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78.6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除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外,还应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作说明,同时将分项数与上年预算数作同口径对比,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说明。除涉密事项外,应同时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例如: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1年减少3.05万元,减少15.25%,主要原因是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山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无政府性资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一是交通运行经费11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50万元,增长13.64%。主要是山南市客运公司公交运行补贴,2022年客运班线增加,因此运行补贴增加。二是增加国有企业人才资源开发经费14万元,是2022年新增项目经费,是山南旅发公司人才培训经费。三是中小企业扶持资金8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了300万元,增长37.5%,主要是2022年预计实施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例如:截至2022年2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均为其他用车车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出差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0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2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个,资金4177.36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800万元。重点项目( 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9个,分别是(春运经费,资金5万元;盐务管理经费1万元;工业民爆安全生产经费1万元;中小企业扶持资金800万元;电子政务外网运维费887万元;国有企业团工委经费1.5万元;公交公司运行补贴1100万元;国有企业人才培训经费14万元;国有企业党工委经费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67.3%。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政府债务情况。(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包括相关政府债券资金总体规模、项目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民族创建经费:山南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全是80%党政机关,企事业和人民团体创建城市及民族团结进步单位,每年选树表彰一批多民族或城市流动人口,服务优秀窗口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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