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 2023-02-08 10:35:12 来源: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目

第一部分经济和信息化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经济和信息化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经济和信息化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山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执行国家、自治区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优化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布局结构调整、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推动相关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负责工业行业对内招商引资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研究提出国家、自治区对口部门和市级用于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运行

调度工作。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运行态势和质量,进行预测预警、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煤、电、油、气、运、数据等生产要素的调度保障工作。

   (五)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大数据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推动全市数字经济和大数据应用发展,指导协调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数据资源标准规范、管理体系和数字经济治理体系。负责政府和社会公共资源管理服务。负责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协调推进网络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促进信息消费。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重大信息化工程的规划、布局,负责组织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统筹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负责国家、自治区和市预算内政府信息化项目技术论证和符合性审查。统筹通信业需求侧研究和管理,联系在本市基础电信企业工作,指导协调市级信息化企业发展。

   (七)推动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市级相关领域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推进品牌战略工作。

   (八)负责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工作,参与制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的节能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协调解决工业化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工业领域国防动员工作。

   (九)负责原材料、消费品、装备、电子信息等工业化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矿业、化工(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业等重工业的行业管理。承担食品业、药业、天然饮用水产业、民族手工业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装备制造业发展,指导先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负责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管理、国防信息动员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

  (十)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提出国家、自治区和市级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

   (十一)负责全市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工业园区

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指导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升园区管理水平。

   (十二)负责盐业和全市储备盐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碘盐推广工作。承担全市盐业产品市场销售质量监测。负责盐业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十四)围绕国家产业发展总体部署和自治区产业发展规

划,提出市级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产业及企业重组整合方案,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国有资本的有序推进。

   (十五)分类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所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负责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按权限承担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

  (十六)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所监管企业章程,审议董事会、企业内设监事会报告。承担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审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决定所监管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十七)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奖励和约束制度。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并监督执行。监测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和业绩考核办法等并组织实施,承担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提出相关人员薪酬和奖惩建议。

  (二十)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情况、“三重一大”

事项等开展监督检查,对国有资产流失或有关事项实施稽查,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企业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

  (二十一)负责相关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应围绕贯彻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网络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防风险、补短板、增后劲为着力点,不断加强、优化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和服务职能。一是更加注重从工业和信息化单一层面,进一步扩展延伸到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等层面,通过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强化更为宏观的管理和服务。二是更加注重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任务安排,推动服务和管理下沉,更好发挥经济和信息化建设推动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三是更加注重简政放权要求,下放管理和服务职能,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逐步减少并依法规范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行政审批便民化工作,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二、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国民经济的运行调度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运行调度工作,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煤、电、油、气、运、数据等生产要素的调度保障工作。(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投资审批、核准、审核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要报自治区审批核准、审核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上报。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涉及中央、自治区和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的项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意见,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筹平衡。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的项目,投资计划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并联合下达。(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拟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政策、措施,制定统一的制度、规范和程序,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发展和规范第三方评估机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批、核准、审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节能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在与能源消费总量、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衔接平衡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2.与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网络舆情管控、网上正能量传播、网络信息安全协调管理和信息化推进方面的规划布局等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履行信息化建设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市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管,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协调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

    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制定机关管理

有关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起草机关重要的综合性文稿。承担会议组织、信息、安全、保密、档案、机要、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政工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

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指导全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协调所监管企业群团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所监管企业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考察、任免等工作。推动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指导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及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配合相关部门指导所监管企业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和学习宣传工作。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做好思想政治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三)规划发展科(政策法规科)。组织拟订工业经济、数

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提出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研究提出国家、自治区对口部门和市级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提出审批、核准、审核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实施工业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指导支持以西藏自产原料为主的特色加工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承担产业扶贫开发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研究提出国有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指导市监管企业与中央企业、内地省市国有企业加

强合作。负责全市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工作。推进工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指导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升园区管理水平。负责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指导工业设计工作。牵头推进深化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制建设。牵头研究重大问题,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改革完善的政策建议。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发展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经济运行科(财务监管与统计评价科、考核分配科)

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运行态势和质量,进行预测预警、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数据等工业生产要素的调度保障工作。协调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统筹工业应急管理、产业运行安全和国防动员工作,组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承担减轻企业负担相关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建设,监管所监管企业的重大财务事项,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风险管控。承担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审核、经济运行和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监测国有资本运行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财务重大信息公开。统筹协调出资人监督工作,负责有关监督成果的利用工作,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核查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拟订违规经营投资责

任追究制度,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责任追究意见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内设监事会业务工作。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推进所监管企业实施经营管理者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和业绩考核办法等并组织实施,承担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提出相关人员薪酬和奖惩建议。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企业深化劳动用工、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五)产权管理科。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意见。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指导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并监督执行。研究建立国有资本运作监管制度,指导所监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六)企业改革科。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拟订审核所监管企业合并、上市、合资、分立等重组方案并推进重组整合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负责继续完成原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研究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有关政策。

(七)工业科。拟订石油化工(不含炼油)、煤化工(不含

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有色、黄金、建材、民爆、新材料及轻工、食饮品、药品、纺织、天然饮用水、民族手工业等工业行业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销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和销售许可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仓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绿色食饮品、藏药业重大科研项目,推动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承担藏药材等扶持项目管理,组织推动藏药产业发展。指导民族手工业发展。组织协调实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负责全市药品储备管理工作。承担推动市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推进品牌战略工作,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指导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工业领域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进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引进先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创新,推动新能源汽车等相关领域政策实施。开展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情况调研,提出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市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普及国防科工知识。

  (八)中小企业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国家、自治区和市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计划建议,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措施,推动企业技术产品、管理等创新。参与拟订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对外交流。

(九)信息化科。负责拟订全市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岀数据资源管理标准。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政府和公共数据资源综合管理和开发利用、共享,发掘数据资源要素潜力,推动大数据应用发展。负责全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促进信息消费。负责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负责电信、网络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承担大数据产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规划和监管,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提出全市信息化重大工程的规划、布局意见及投资计划,协调推进有关工程建设。负责组织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全市国防信息动员工作。    

(十)市盐务管理局。负责盐业和市储备盐的行政管理。负责编制全市盐业发展规划和碘盐年度销售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碘盐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全市碘盐销售工作;承担全市盐业产品市场销售质量监测责任;负责审核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负责盐业行政执法。

四、人员情况

山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核定编制总数28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26名,事业编制2名。山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人数82人(含退休42人、公益性岗位6人、工人12人,公务员26人、援藏干部3人),在职人员39人占核定编制的72%。

第二部分经济和信息化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经济和信息化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4674.1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国有企业人才开发培训经费及公交公司运行补贴,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企业人才开发培训经费及公交公司运行补贴支出等。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4674.1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是上年结转人员经费。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467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6.91万元,占31.81%;项目支出3187.25万元,占68.19%。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74.16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674.16万元,上年结转为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8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328.36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74.1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96.8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人员经费及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9万元、占3.45%;卫生健康支出79.04万元、占1.69%;住房保障支出103.86万元2.2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328.36万元,占92.6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数为4674.1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96.79万元,增加10.63%。主要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及项目性资金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86.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4.85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退休人员护理费、退休人员体检费、干部职工体检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82.06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除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外,还应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作说明,同时将分项数与上年预算数作同口径对比,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说明。除涉密事项外,应同时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例如: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2023“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减少0.2万元,减少0.01%,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车辆5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山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无政府性资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新增项目有一是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经费(培训)41万元;二是编制《“十四五”数字山南建设总体规划》经费10万元;三是企业监管经费15万元;市国有企业人才培训经费8万元;四是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经费304万元。2023年项目资金比2022年项目资金增加有民爆及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经费3万元,比2022年多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例如截至20232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均为其他用车车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出差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0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个,资金4674.15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800万元。重点项目( 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6个,分别是(盐务管理经费1万元;工业民爆安全生产经费3万元;中小企业扶持资金800万元;电子政务外网运维费887万元;国有企业团工委经费1.5万元;公交公司运行补贴1100万元;国有企业人才培训经费8万元;国有企业党工委经费3万元法律顾问费2万;机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88万元;企业监管经费15万元;编制《“十四五”数字山南建设总体规划》经费10万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经费(培训)41万元;党内激励帮扶资金0.64万元;机关党建经费4.23万元;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经费304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68.19%。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未涉及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包括相关政府债券资金总体规模、项目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民族创建经费:山南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全是80%党政机关,企事业和人民团体创建城市及民族团结进步单位,每年选树表彰一批多民族或城市流动人口,服务优秀窗口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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