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切实加强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资产监管,结合实际,近期对监管企业集中开展了采购大宗物资情况全面排查工作。
为认真开展好排查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局(委)组织人员从制度建设、决策程序、过程控制、监管管理四个方面展开排查。
在排查中针对存在的问题排查组要求:
一是各监管企业健全物资采购决策程序,健全完善内部监管机制,针对在工作开展过程遇到的问题及时完善制度,各监管企业实行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月申报制度,有计划采购,妥善安排集中采购事宜。根据采购物资类别和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明确各级管理者、各有关部门(子公司)及人员的权限。除特殊情况外,大宗物资及其它金额较大物资采购的重大事项,由公司决策层和相关部门(子公司)负责人通过会议或其他的形式实行决策,并做好记录、纪要。加强对采购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的监督,成立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强化责任监督、做好公开招标。
三是建立供货商名录库。要从质量、价格、信誉等方面择优进入公司供货商名录库,并设定相应的进退出条件。对已入库的供货商,采购工作小组应及时掌握其质量、价格、信誉、服务变化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自治区政府网站
区县政府门户网站
市级部门网站
经信部门网站
区国资委网站